血裏有生命

上帝為什麼說血裡有生命?

「因血裡有生命,所以能贖罪。」(利未記十七:11)

在醫學,血液被稱為「生命的禮物」(gift of life),。

人在危急時,「輸血」是最重要的急救。血液含「血細胞」:紅血球、白血球、血小板,與血漿;又有血漿蛋白;、無機鹽類、荷爾蒙、水份等。

血液非常有用,紅血球幫助輸氧,白血球增加免疫能力,血小板幫助傷口癒合,血漿可平衡電解質,平衡酸鹼質,幫助血液流動,保持血壓等功能。

血液維持生命,血液流動是生命的現象,血液携氧,幫助心臟跳動,心臟跳動幫助血液流動。血液若不流動,心臟就停。15分鐘之內,腦也停止所有的作用與反應。

耶穌在十字架上,為我們代贖的表徵,是流血,耶穌的血是代表祂的生命,為我們洗罪,「必要赦免我們的罪,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。」(約翰一書一:9)。守主聖餐,是教會最重要的聚會,因為只紀念主耶穌為我們贖罪、流血的愛,不考慮其他的事工。離開主的愛,去談事工、或人的需要,是本末倒置。

我們不吃動物的血,不是血不好,只是表明我們只接受耶穌的寶血,不接受其他的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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