功勳不能遮掩罪
事奉主的功勲,不能遮掩罪
「亞撒也虐待一些人民。」(歷代志下十六:10)
亞撒是早期以色列的國王,作王四十一年。作王的前三十五年,非常的好,他尋求上帝,廢除偶像。沒想到他的成就,成為他的驕傲。第三十六年,他惱恨對勸告他的人,把那人關起來,並且虐待反對他的百姓。
上帝提醒人,一個領袖三十五年的表現良好,不代表他第三十六年好,行得正。屬靈的資產,可能會絆倒自認屬靈的人;可誇的成就,也可能會使人離開主。
上帝提醒我,要常在主裡面,不要坐在權力的位置上太久,不要以為鞠躬盡瘁,叫為主忠心到底。不要以為三十五年的好表現,最後就沒問題。沒沒問題,才是有問題。
持守真理,不等於持守職位。真正的事奉,是道成肉身,而非一直要當領袖,更非君子不重則不威。屬靈的傳承,是培養後進,而非自己一直作頭。事奉主的人要知道,陷阱就藏在晚年。
晚節不保的亞撒,死了以後,後人還為他燃香,紀念他,這有什麼用呢?不如他自己生前,向上帝真實的悔改。
我在年輕時,讀了許多聚會所的書,後來才知道作者是淫穢的人,我很難過。一個人寫那麼好的作為,竟在背後做淫亂的事。我才知道,信心要放在主身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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