抓住(徒24:6-7)

我很難學的功課--由「抓住」到「放手」

「我們把他捉住了……不料千夫長呂西亞前來,甚是強橫,從我們手中把他奪去。」(使徒行傳二十四:6-7)

有把握的事,忽然失去了,有上帝的恩典,免得我們抓下去,就犯大罪。

人的天然傾向,就是「抓」。要抓住、抓緊、抓牢,才是自己的。上帝的保守,是要我們放手、交託與仰望。自己抓太久,上帝興起環境,將我們抓的,奪走!我們一生最感恩的,不是自己的抓,而是上帝的給。

同學,為自己所愛的被奪走,而哭泣嗎?那是主的保守。為自己抓住的地位失去,而憤怒嗎?那是主的作為,以免你犯罪。

蒙福的人生,讓我落淚還感恩的是體會:主耶穌,祢奪得好。

(2019年7月1日,我退休。清晨,主將這經節給我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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