他們看見我(徒24:18)
一個寫作者的心聲---為什麼我對自己寫的不滿意,還會寫下去?
「他們看見我……」(使徒行傳二十四:18)
我們一生的工作與對上帝的事奉,有看得見的部份,與看不見的部份。
看得見的,我總認為有殘缺、有虧欠。看不見的,是在主耶穌那裡,是沒有殘缺,無法污損的。
因此,我更顧念那看不見的,而非看得見的。珍惜那在主手裡的,而非在我手裡的。寶貴上帝所看的,而非自己所看的。看寶座上主的榮耀,而非自認的成功與完美。
因此,我很屬靈嗎?不。我如果沒有被主光照,我還是會以我努力所做的,不過是虛空一場。是祂鼓勵我,在祂有更高的認定。
同學,我寫了幾本書,你們可能不知道我在看剛出版書時的反應,那是很嚇人的。我的完美主義,會使我非常的沮喪,為什麼我不能寫的更好? 我很難過,我甚至會難過一整天。但是我隔天還會寫下去,因為主常題醒我,寫作所結的果子,不在乎自己所見的,在乎我所不見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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