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性騷擾」與可能成為另類的霸凌

「性騷擾」與可能成為另類的霸凌

自古以來就有霸凌(Bullying),霸凌是強迫別人,做不願意做的事;是欺凌別人,讓人害怕、憤怒、懷怨、無助、情緒激動,來達到不好的目的。近代,許多學生導致不敢上學,成績低落,難以入眠,沮喪退縮,甚至自殘、自殺,是在學校遭受霸凌。有些校園鬥毆、兇殺案,也是來自霸凌。

近代的媒體與網路,也常以責罵、伍辱、攻擊、幹話等,當霸凌別人工具。

有些法規,也可以霸凌別人的工具,像告人「性騷擾」,是近來校園學生告老師,常用的方式。我們要小心,學校的「性平等委員」,可以正確使用,也可以誤用,甚至賤用。

我知道有些老師被告「性騷擾」,實在是罪有應得,但是有些老師是被誤會。有些是學生的背後,有特定組織在操控,或是教師間的不合,用學生或助理來誣告,讓對方接受一系列的調查,來打擊。

甚至網路上,開始有聘學生來做這做那的團體,當然有收費用。

我鼓勵老師,上課請人錄音、錄影,保留第一手的證據,必要時,可以保護自己。因為有一些學生告老師上課語氣、內容、眼神、動作、給成績,在「性騷擾」他(她)們,或是有「性騷擾」的感覺,而老師右提不出現場的證據,以致被調查,甚至含冤,被學校停職處分。

我處理過的案子,是男女朋友分手,女方上警局、法院,告男友「性強暴」,而被下令要求,只要女方來上課,男方就不能進學校,以致退學。我調查後,知道關鍵在男方,將兩人的性關係po上網,傳給一個同學,誇大自己的表現。

後來,他想收回,已經來不及了,同學未守秘密,傳給多人,他後來有憂鬱。

校園,不再單純。愛的教育,需要重新定義,否則請你提防「性騷擾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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