徇惡人的情面
不要因人情關係,失去公義的判斷
「你們審判不秉公義,徇惡人的情面,要到幾時呢?(細拉)」(詩篇八二:2)
上帝提醒我們的判斷,要秉持公義,不要徇惡人的情面。什麼是徇惡人的情面?是只要惡人與我有關係,他有權力時,就特別討好他;他犯下錯誤時,就容易赦免他,寬恕他。
這種事情實在太多、太多了,我在世界看到掌握權力的人,互相成為惡人共同體。彼此相依,成為邪惡的生命體。上帝要求我們細拉,是要求仔細地想,慢慢地反覆思量。這樣的情況,要到幾時呢?容易寬恕惡人,失去審判的公正性,不為受害的人申冤,到底要到幾時呢?
世界如此,不足為奇;教會更容易如此,才是令人羞愧。許多基督徒的領導人,為什麼比一般的世人更不公義?這是我長期思索的現象,卻沒有答案的問題。也許是恩典的誤用,對罪的包庇,與對惡的懦弱。
真理不易在權力界存在,公義不易在管理層中彰顯。有些人禱告更多的基督徒,進入台灣的政治界,我禱告主,這事求主攔下,干萬不可。
政治人物應該信耶穌,但是徇惡人情面的基督徒,不能額外再有權力。他們害了教會,不能再害台灣。中古世紀以來,教會一直犯這些錯,徇私惡人,怎麼可以在台灣重演呢?
既然教會有許多為惡的管理者,為什麼還會有人信耶穌?這是神蹟,這是救恩,主耶穌越過團體領袖,祂直接在救罪人。
末了,各位,請聽我說:我是教會的管理者之一,我可能也是惡人。(細拉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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