查知(徒23:29)

「查知」裡有盲點

「便查知他被告,是因他們律法的辯論。」(使徒行傳二十三:29)

這一段話,是千夫長呂西亞的誤解。他認為使徒保羅的被告,不過是律法的辯論。不,不是如此。

使徒保羅宣講的是福音,是耶穌基督的救贖,是「上帝的義,正在這福音上顯明出來。這義是本於信,以致於信。」(羅馬書一:17),是人因信耶穌,成為上帝的兒女,不是律法性的辯論,也不是某種宗教見解的不同。

呂西亞是耶路撒冷城的防衛官,是優秀的軍人,但是他無法在公會的爭執中「查知」,而需要他個人到上帝面前,求主憐恤,才能明白。

迄今,我們也無法在世界諸多的爭執中「查知」什麼,按著所知道的,仍是不知道。求主憐恤,因信而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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